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沭阳县委政法委实行“阳光接访”

发布时间:2015-04-08  来源: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公众全民讯(祁锡江)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,沭阳县委政法委坚持以“听民声、知民情、解民忧、聚民心、”为核心,实行阳光信访,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,有力地提升了服务工作水平。

  该委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制定和完善了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条例》,在本委设立了专门的涉法涉诉信访办公室,配齐必备的办公设施,定期召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会,集中调处涉法涉诉信访事宜;在县信访局南边,建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,委派县综治办一名副主任专抓此项工作,并从公、检、法、司部门各抽一名同志在中心上班,制定了来访接待、转办会办等项工作制度。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依法、及时转办处理信访问题,对疑难重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,由政法委牵头,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会办,增加工作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为信访人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提供便利条件。力争将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,杜绝信访积案的产生。在接访过程中,做到来有迎声、问有回声、走有送声、回访有答声,力争使上访者满意。

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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