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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广安区检察院建立调查机制监督民事审判

发布时间:2015-03-26  来源: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大 中 小 ]

  公众全民讯(蓝江安)今年年初以来,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强化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监督,探索建立了诉讼违法行为调查机制。

  该机制设置了精细的调查流程。即民事申诉案件统一由控申部门受理并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,调查核实案件由承办人提出,分管检察长批准;调查范围为审判人员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,办案期限为3个月,重大复杂案件报请检察长批准延长。调查完毕后,一般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,并及时告知申诉人;发现涉嫌犯罪线索,及时移送本院侦查部门办理。

  据悉,该院目前已办理1件程序违法案件。

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: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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