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
深度关注|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
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

赡养——子女必尽的义务

发布时间:2020-10-19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赡养,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。

  现实中有这么一对老人将他们的子女告上了法院。

  二位老人属于再组家庭,组建家庭前,有子女跟随,组建家庭后,又生育了子女,共四名子女。

  2019年以前,两位老人由其中一名子女照顾,而后两位老人生病,由另一名子女照顾。

  经上述两位子女口述,各自在赡养老人期间,其他三人均未给付赡养费。

 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。

  两位老人由四位子女轮流照顾,一个月为周期,除照顾老人的子女外,其他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: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规定: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,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对拒不履行者,可以通过诉讼解决,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,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,在生活上、精神上、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、关心和照顾。

 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,不分男女、已婚未婚,在父母需要赡养时,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。

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,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,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。

  (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张鑫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